广州荣益商品检验有限公司特点及优势?
1、经验
15年多领域产品验货经验;拥有系统的检验标准,能够提供有效的货品检验及的评估建议。
2、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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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结束后,24小时内提供检验审评报告,提供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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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显示屏验收标准
1 范 围
本标准规定了 LED显示屏的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 LED显示屏产品。它是 LED显示屏产品设计、制造、安装、使用、质量检验和制订各种技术
标准、技术文件的主要技术依据。
2 引 用 标 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
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可能性。
GB191-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423.1-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A:低温试验方法
GB2423.2-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B:高温试验方法
GB2423.3-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 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GB4943-95 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
GB6388-8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6587.4-86 电子测量仪器振动试验
GB6587.6-86 电子测量仪器运输试验
GB6593-86 电子测量仪器质量检验规则
GB9813-88 微型数字电子计算机通用技术条件
GB11463-89 电子测量仪器可靠性试验
SJ/T10463-93 电子测量仪器包装、标志、贮存要求
3 定 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缩略语和定义:
3.1 LED发光二极管 ligth emitting diode LED发光二极管的英文缩写
3.2 LED显示屏 LED panel 通过一定的控制方式 , 用于显示文字、文本、图形、图像、动画、行情等
各种信息以及电视、录像信号并由 LED器件阵列组成的显示屏幕。
3.3 显示单元 display unit 由电路及安装结构确定的并具有显示功能的组成 LED显示屏的zui小单
元。
3.4 致命不合格 critical defect 对使用、维护产品或与此有关的人员可能造成危害或不安全状况的
不合格,或单位产品的重要特性不符合规定或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3.5 失控点 out-of-control point 发光状态与控制要求的显示状态不相符并呈离散颁的 LED基本发光
点。
3.6 伪彩色 LED显示屏 pseudo-color LED panel 在 LED显示屏的不同区域安装不同颜色的单基色 LED器
件构成的 LED显示屏。
3.7 全彩色 LED显示屏 all-color LED panel 由红、绿、蓝三基色 LED器件组成并可调出多种色彩
的 LED显示屏。
4 分 类
LED 显示屏可依据下列条件分类:
4.1 使用环境 LED显示屏按使用环境分为室内 LED显示屏和室外 LED显示屏。
4.2 显示颜色 LED显示屏按显示颜色分为单基色 LED显示屏(含伪彩色 LED显示屏),双基色 LED显示
屏和全彩色(三基色) LED显示屏。按灰度级又可分为 16、32、64、128、256 级灰度 LED显示屏等。
4.3 显示性能 LED显示屏按显示性能分为文本 LED显示屏、图文 LED显示屏,计算机视频 LED显示屏,
电视视频 LED显示屏和行情 LED显示屏等。行情 LED显示屏一般包括证券、利率、期货等用途的 LED显示
屏。
4.4 基本发光点非行情类 LED显示屏中,室内 LED显示屏按采用的 LED单点直径可分为 Φ3mm、Φ375mm、
Φ5mm、Φ8mm、和 Φ10mm等显示屏;室外 LED显示屏按采用的象素直径可分为 Φ19mm、Φ22mm和Φmm26
等 LED显示屏。
行情类 LED显示屏中按采用的数码管尺寸可分 2.0cm(0.8inch) 、2.5cm(1.0inch) 、3.0cm(1.2inch) 、
4.6cmm(1.8inch) 、5.8cm(2.3inch) 、7.6cm(3inch) 等 LED显示屏。
5 要 求
5.1 LED显示屏的硬件使用环境
LED 显示屏硬件部分包括根据 LED显示屏种类、面积、使用现场等条件确定的通用计算机部分、通讯
线、专用数据转换部分及显示部分。在详细规范中应说明:
a. 对计算机主机、各种选配插卡、外部设备及通讯接口的要求;
b. 对通讯线的要求并注明zui大通讯距离;
c. 数据转换部分与计算机主机的通讯方式;
d. 供电要求及结构安装要求。
5.2 LED显示屏的软件使用环境
对不同性能的 LED显示屏应配置能满足其显示功能要求的显示软件,该软件具有以下功能:
a. 符合系列化、标准化要求,能向下兼
b. 采用在详细规范中规定的操作系统和语言;
c. 配有完善的自检程序和根据需要配备各种级别的诊断程序;
d. 对特殊用途的 LED显示屏配备其相应的专用软件。
5.3 结构与外观
5.3.1 结构 LED显示屏部分可采用钢、铝、木等材料。要求结构坚固、美观。
5.3.2 外观 LED显示屏外框无明显划痕。室外 LED显示屏象素管安装应一致、无松动及管壳破
列。
5.4 安全要求 LED 显示屏属 GB4943规定的 I 类安全设备。
5.4.1 LED显示屏保护接地端子。
5.4.2 安全标记
5.4.2.1 LED显示屏保护接地端子应有标记。
5.4.2.2 LED显示屏在熔断器和开关电源处应有警告标志。
5.4.3 对地漏电流 LED显示屏的对地漏电流应不超过 3.5mA(交流有效值)。
5.4.4 抗电强度 LED显示屏可 50HZ、1500V(交流有效值) 的试验电压 1min 不应发生绝
缘击穿。
5.4.5 温升 LED显示屏正党使用时在达到热平衡后金属部分的温升不超过硬 45K, 绝缘材料
的温升不超过 70K。
5.5 LED显示屏性能特性
文本 LED显示屏和图文 LED显示屏应具有在详细规范中规定的移入移出方式及显示方式。
动画功能。 要求 LED显示屏动画显示与计算机显示器相对应区域显示一致; 文字显示功能。 要求文字
显示稳定、清晰串扰;灰度功能。要求具有在详细规范中规定的等级灰度。电视视频 LED显示屏除具有动
画、文字显示、灰度功能外,应可放映电视、录像画面。行情 LED显示屏具有与其相应的行情显示能力。
5.6 均匀性 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对 LED显示屏均匀性的要求。
5.7 失控点 室内 LED显示屏的失控点不大于万分之三, 室外 LED显示屏的失控点应不于千分之三; 且
为离散颁。
5.8 供电电源 LED显示屏的供电电源为 220W±10%,50HZ±5%或是 80V± 10%,50HXZ±5%应在详细规范
中规定各类 LED显示屏单位显示面积的zui大功耗或 LED显示屏总功耗。
5.9 环境适应性
5.9.2.1 温度 室内屏的环境温度为:工作环境低温: 00C;高温: +400C。贮存环境低温: -400C;
高温: +600C。
室外屏的环境温度为:工作环境低温:可选 -200C,-100C;高温: +500C。贮存环境低温: -400C;高
温: +600C。
5.9.2.2 湿热 在zui高工作温度时, LED显示屏应能在相对湿度为 90%的条件下正常工全。
5.9.3 振动 LED显示屏承受汽车、火车、飞机等运输、装卸、搬动中受到的振动。车载屏应能
在所安装的车辆运行中正常工作。
5.9.4 运输 LED显示屏可使用汽车、火车、飞机等普通运输工具运输。
5.10 可靠性要求 LED 显示屏显示单元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 MTBF(ml)不低于 10000h。
6 检 验 方 法
6.1 LED显示屏的硬件使用环境 用目测方式检查 LED显示屏的硬件使用环境,应符合 5.1 的要求。
6.2 LED显示屏的软件使用环境 用目测方式检查 LED显示屏的软件使用环境 , 应符合 5.2 的要求。
6.3 结构与外观 用目测方式检查 LED显示屏的结构与外观 , 应符合 5.3 的要求。
6.4 安全要求
6.4.1 接地 用目测方式检查 LED显示屏 ,应满足 5.4.1 的要求。
6.4.2 安全标记 用目测方式检查 LED显示屏的安全标记 , 应满足 5.4.2 的要求。
6.4.3 对地漏电流 在 1.1 倍额定电源电压下,测试 LED显示屏电源线对金属外框间的对地
漏电流,应满足 5.4.3 条的要求。
6.4.4 抗电强度 LED显示屏电源开关处于通的位置 , 在电源输入端与金属外框或可触及的金属
结构件间施加 1500V(交流有效值 ),1min, 应满足 5.4.4 的要求。
6.4.5 温升 LED显示屏在工作一小时后用点温计测试各可触及点温度 , 应满足 5.4.5 的要求。
6.5 性能特性 根据 LED显示屏的不同种类 , 对 LED显示屏的性能特性进行检查 , 应满足 5.5 的要求。对文
本、图文 LED显示屏使用显示测试软件通过目测检查移入移出方式及显示方式。对计算机视频 LED显示屏
通过目测,用放映计算机动画进行对比检查动画功能,用 LED显示屏与计算机监视器进行对检查文字显示
功能,用专用测试软件检查其灰度功能。对电视视频 LED显示屏除进行上述动画、文字、灰度功能检查外,
还应有视频源检查电视、录像功能。对各种行情 LED显示屏,应使用相应测试软件检查其行情显示功能。
6.6 均匀性 用目测方式检查 LED显屏的均匀性,应满足 5.6 的要求。
6.7 失控点 用目测方式检查 LED显示屏的失控点 , 应满足 5.7 的要求。
6.8 供电电源 用瓦特表测量 LED显示屏的供电电源功率,应满足 5.8 的要求。
6.9 环境适应性
6.9.1 高温负荷试验 高温负荷试验按 GB2423.2的规定对显示单元进行 . 对室内屏在 (40 ±2)0C
条件下 , 对室外屏在 (50 ±2)0C 条件下通电工作 8h, 每小时进行一次检查。对文本 LED显示屏和图文 LED显
示屏检查移入移出方式、显示方式、均匀性及失控点 . 对计算机视频和电视视频 LED显示屏检查动画功能、
文字显示功能、灰度功能、均匀性及失控点 . 对行情 LED显示屏进行行情显示功能检查。均应满足 5.5 、6.
6 和 5.7 的要求。
6.9.2 高温存贮试验 高温存贮试验按 GB2423.2的规定对显示单元进行 . 在(60±2)0C 条件下
存贮 4h, 在室温条件下恢复 4h后, 对文本 LED显示屏和图文 LED显示屏检查移入移出方式、显示方式、均
性及失控点定。对计算机视频和电视视频 LED显示屏检查动画功能、文字显示功能、灰度功能、均匀性及
失控点。对行情 LED显示屏进行行情显示功能检查 .均应满足 5.5 、5.6 和 5.7 的要求。
6.9.3 湿热负荷试验 湿热负荷试验按 GB2423.3的规定对显示单元进行 . 对室内屏在 (40±2)0
C,相对湿度为 87% --93%的条件下 , 对室外屏在 (50 ±2)0C, 相对湿度为 87%-93%的条件下通电工作 8H, 每小
时进一次查定。对文本 LED显示屏和图文 LED显示屏检查移入移出方式、显示方式、均匀性及失控点定。
对行情 LED显示屏进行行情功能检查。均应满足 5.5 、5.6 和 5.7 的要求。
6.9.4 恒定湿热试验 恒定湿热试验按 GB2423.3 的规定对显示单元进行 . 对室内屏在 (40±2)0C, 相
对湿度为 87%-93%的条件下 , 对室外屏在 (50 ±2)0C, 相对湿度为 87%-93%的条件下存贮 48H。存贮试验结束
后, 立即进行对地漏电流、抗电强度和温升的测量 , 应满足 5.4.3 、5.4.4 、5.4.5 的要要求。再在室温环境
下恢复 4H 后, 对文本 LED显示屏和图文 LED显示屏检查移入移出方式、 显示方式、 均匀性及失控点 . 对计算
机视频和电视视频 LED显示屏检查移入移出方式、显示方式、均匀性及失控点定。对计算机视频和电视视
频 LED显示屏检查动画功能、 文字显示功能、 灰度功能、均匀性及失控点 . 对行情 LED显示屏进行行情显示
功能检查 . 均应满足 5.5 、5.6 和 5.7 的要求。
6.9.7 振动试验 振动试验 BG6587.4 的规定对显示单元进行 . 在振动频率 5H-55H-5H, 振幅为 0.1
9MM的条件下 ,5IMN 扫描一次 , 二个方向 , 每个方向扫描二次 . 试验结束后 , 对文本 LED显示屏和图文 LED显示
屏和图文 LED显示屏检查移入移出方式、 显示方式、 均匀性及失控点 . 对计算机视频和电视视频 LED显示屏
检查动画功能、 文字显示功能、 灰度能、 均匀性及失控点 . 对行情 LED显示屏和图文 LED显示屏进行行情显
示功能检查 . 均应满足 5.5 、5.6 、和 5.7 的要求。
6.9.8 运输试验 运试验按 GB6587.6规定的士级流通条件对显示单元进行 . 试验结束后 . 对文本 LED
显示屏和图文 LED显示屏检查移入移出方式、 显示方式、 均匀性及失控点 . 对计算机视频和电视视频 LED显
示屏检查动画功能、文字显示功能、灰度功能、均匀性及失控点。对行情 LED显示屏进行行情显示功能检
查. 均应满足 5.5 、5.6 和 7 的要求定。对车载移动工作的 LED显示屏 , 应进行现场运输试验。
6.10 可靠性试验 可靠性试验按 GB11463的规定对显示单元进行 .A=20%,B=20%,DM=3.0.也允
许按合同规定进行可靠性验证试验定。
7 检 验 规 则
7.1 检验项目
7.2 鉴定检验
7.2.1 鉴定检验分为设计鉴定检验和生产鉴定检验。
7.2.2 鉴定检验由上级指定部门或委托质量检验单位负责进行。
7.2.3 抽样方法及检验项目
7.2.3.1 对 LED显示屏的硬件使用环境、软件使用环境、结构与外观、安全要求、性能特性、均匀
性、失控性、供电
电源进行检查 , 应满足 5.1-5.8 的要要求。
7.2.3.2 从 7.2.3.1 检验合格的 LED显示屏随机抽取得套显示单元按期 .9 进行环境适应性检验 .
7.2.3.3 对鉴定的的 LED显示屏按期。 10 的要求进行可靠性试验 .采用 GB11463规定的定时定数截
尾试验方案 1-2 。
7.2.3.4 对设计鉴定的 LED显示屏进行现场使用试验。
7.2.4 合格判据 在前 .2.3.1,7.2.3.2 的检验中 , 允许出现二次非致命不合格 , 超过者判为不合
格。
7.2.3.3 的检验应符合 GB11463的要求 .
7.2.3.4 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及 LED显示屏企业标准的要求。
7.3 质量一致性检验
7.3.1 质量一致性检验分为 A组检验 ,C 组检验和 F 组检验。
7.3.2 A 组检验
7.3.2.1 A组检验为 LED显示屏基本要求的检验。
7.3.2.2 A组检验的项目按表达式的规定。 LED显示屏需逐套进行检验 . 对任一项不合格的产品均需
退回生产部门修复
后, 重新提供检验。
7.3.2.3 A组检验由 LED显示屏制作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或委托质量检验单位负责进行 , 定货方可派代
表参加。
7.3.3 C 组检验
7.3.3.1 C组检验为环境适应性检验。
7.3.3.2 批量生产的产品 , 生产间断时间大于个月时 , 每批都应进行环境适应性检验 , 连续生产的产
品每年进行一次
环境适应性检验。改变设计、工工艺、主要元器件及材料时 , 要进行环境适应性检验。
7.3.3.3 环境适应性检验由 LED显示屏制作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或委托质量检验单位负责进行。
在质量一致性 A 组检验合格的显示单元中随机抽取得套 , 进行环境适应性检验。
7.3.3.4 在环境适应性检验整个过程中允许出现二次非致命不合格。经修复后从出现不合格的项目
起继续进行检验。
对环境适应性检验不合格的 LED显示屏 , 禁止出厂。并需对全部在制品和成品进行重新检验 .
找出总是原因后
重新进行环境适应性检验。
7.3.3.5 经环境适应性检验的样品应印有标记 , 不应出厂。
7.3.4 F 组检验
7.3.4.1 F 组检验为可靠性试验。采用 GB11463规定的序贯截尾试验方案 2-3
7.3.4.2 批量生产的产品 , 每年都应进行可靠性难试验 , 连续生产的产品两年进行一次可靠性试验 ,
改变主要设计、工
艺、主要元器件及材料时要进行可靠性试验。
7.3.4.3 可靠性试验由 LED显示屏制作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或委托质量检验单位负责进行。在质量一
致性检验合格的显
示单元中按 GB11463的要求抽取样本 , 进行可靠性试验。
7.3.4.4 对可靠性试验不合格的 LED显示屏 , 禁止出厂。 并需对全部在制品和成品进行重新检验。 找
出总是原因后重新
进行可靠性试验。
7.3.5 质量合格判定 第壹项检验均应符合本规范要求 ,A-F 组检验均应合格。质量一致性检验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