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公司变更股东不能转股怎么办
自2021年09月01日起,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先持相关资料到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再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北京税务局与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个人股权转让信息交互机制,经查验已完成税款缴纳(纳税申报)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依法为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申报的具体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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