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污水处理方法
规定了电镀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与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电镀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电镀企业排放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电镀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规定
二、废水来源
电镀废水的来源一般为:
(1)镀件清洗水;
(2)废电镀液;
(3)其他废水,包括冲刷车间地面,刷洗较板洗水,通风设备冷凝水,以及由于镀槽渗漏或操作管理不当造成的 “跑、冒、滴、漏”的各种槽液和排水;
(4)设备冷却水,冷却水在使用过程中除温度升高以外,未受到污染。
(5)金属表面处理:金属表面处理包括表面处理前的清理、电镀、钝化膜保护、机械加工及涂料覆盖等,主要以电镀为主。
三、SBR处理系统的生理生化功能
SBR池是本工艺的主要反应区,**物在该反应池降解去除,消化和除磷均在此进行,终的泥水分离和出水也在这里完成。运行是周期性的循环操作,可分为进水和曝气、沉淀、滗水、闲置五个阶段,各阶段的生理生化功能如下:
① 进水阶段 即向SBR反应池内进水至设计液位高度;
② 反应阶段:由曝气系统向反应池氧,此时**污染物被微生物氧化分解,同时污水中的NH3-N通过微生物的硝化作用转化为NH3-N,无机磷被聚磷菌吸收至菌体内以能量的形式储存。若曝气与停气操作间歇运行,除能降解COD外,还能达到除磷脱氮的效果。此方案采用间歇曝气方式来强化脱氮除磷的效果,具体操作暂定为:曝气2小时,停气1小时,曝气循环3次。
③ 沉淀阶段:此时停止曝气,微生物利用水中剩余的DO进行氧化分解。反应池逐渐由好氧状态向缺氧状态转化,开始进行反硝化反应。活性污泥逐渐沉到池底,上层水变清。一般沉淀2小时左右,上清液能排放。
④ 排水阶段:沉淀结束后,通过控制两个标高不同的排水阀门,自上而下逐渐排出上清液,。此时,反应池逐渐过渡到厌氧状态继续反硝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