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建建筑物竣工验收防雷检测
防雷检测建筑物等级如何划分?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和气象局发布的防雷防灾管理规范,投入使用后的建筑物应该实行定期检测制度,每半年检测一次,危化场所要每半年检测一次。
需要检测的建筑物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将工业和民用建筑物合并分类:即建、构筑物划分为三类不同的防雷类别。
不同的防雷等级在做防雷检测时需要不同的防雷资质证书。
今天就为大家介绍下防雷检测建筑物等级如何划分。
一类防雷建筑物:
1、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爆轰,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2、具有0区或20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3、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类防雷建筑物: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国家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和飞机场、国宾馆,国家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注: 飞机场不含停放飞机的露天场所和跑道。
3、国家计算中心、国际通信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的建筑物。
4、国家甲级大型体育馆。
5、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三类防雷建筑物:
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2、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 01次/a,且小于或等于0. 05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 05次/a,且小于或等于0. 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 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4、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 高度在15 m吸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 d/a的地区, 高度在20 m吸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以上就是防雷检测建筑物划分等级的相关介绍,对于防雷检测方面还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四川雷电防雷技术有限公司相关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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