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不断的发展,在未来肯定会有的合伙人加入,同时科学的公司管理制度一定要有股权激励。投资人对企业股权架构的喜好是企业家设计股权架构的必须考虑的因素。但是,对于企业给予投资者的股权,也要有一定的准则。企业在创立时期就需要考虑公司的股权架构如何合理设计,下面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如何合理设计公司股权架构。
一、一元股权架构
什么是一元股权架构?即股东按照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和分红权,股东股权比例、表决权、分红权是一一对应的。这种股权架构是普遍的类型,很多企业都是采用一元股权架构,在这种股权架构下,股权结构的安排应当关注的问题。
在一元股权架构下,对普通的且章程无特殊约定的公司,给出几个股权组合供参考:
1、两位股东较优股权组合为:【70%、30%】;【80%、20%】;【51%、49%】。
2、三位股东较优股权组合为:【70%、20%、10%】;【60%、30%、10%】
3、四位股东较优股权组合为:【40%、25%、20%、15%】;【35%、29%、20%、16%】
大股东的股权在34%以上,拥有一票否决权,控制公司的生命线,防止其他三位股东联合攫取公司控制权,同时大股东与其中三位股东之一组合,便可达到对公司控制权或相对控制权。
二、二元股权架构
什么是二元股权架构,即同股不同权,股东股权比例、表决权、分红权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股东权利分离。《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表决权与股权分离的架构。
一般包括以下几点:
1、创始人与创始团队的其他小股东可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就公司的事项进行表决时依照创始人的意志去表决,从而提高了创始人的表决权,牢牢掌控公司的控制权。
2、创始人要求小股东签署授权委托书,将小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表决权授予给创始人,约定委托的表决权不可撤销或约定一个比较长的授权期限。
3、创始人团队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作为目标公司的持股实体,而创始人同时成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唯一的董事、或该有限合伙唯一的普通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达到掌握目标公司的效果。
以上是对股权架构的基本解析,总的来说公司股权设计要有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要明晰,具备明显的股权架构梯次,预留适当的股权比例进行股权激励。更多股权架构相关问题欢迎咨询联系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