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实际经营公司注销,上海注销公司可以找代办吗?
一、企业退出市场基本程序
通常情况下,企业终止经营活动退出市场,需要经历决议解散、清算分配和注销登记三个主要过程。以公司为例,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在退出市场正式终止前,须依法宣告解散、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理公司财产、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待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制作清算报告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上海如何注销公司,在上海注销公司可以找代办吗?
种
简易注销适用于你只是办了营业执照,没做涉税的事项,没有发票没有税控盘等等,这种情况就可以走简易注销,不用做税务的处理
第二种
一般注销,就是指企业正常经营了,并且涉税有发票有税控盘等等,这种情况就只能做一般注销
一般注销方法:
步
先让会计出具一份清算报告,以及财务报表,再带着这两份资料去税务局,让税务局开一份清税证明,就证明你的公司税务没有问题了
第二步
拿到清税证明以后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45天,以证明你对外没有产生纠纷,没有债务的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如果没有其他人对此提出异议,那么就可以进下一步的工商注销
第三步
带上旧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局,进行营业执照的注销。工商注销后会出具一份私营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证明营业执照注销已经完成
第四步
银行基本户及相关信息的注销,法人带上公章清税证明以及私营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去银行申请基本户的注销
对解散公司法定条件的理解
鉴于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都未能回答我们的疑问,因此我们需要更进一步,研究具有参考意义的判例,从判例中理解推敲法律规定的含义,以及司法裁判尺度和思路。
对“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理解
*高人民法院2012年发布指导性案例8号“林方清诉常熟市凯莱实业有限公司、戴小明公司解散纠纷案”,该案判决中法院认为:要判断公司的经营管理是否出现了严重困难,应该从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的运行现状进行综合分析。侧重点在于判断公司管理方面存有严重内部障碍。单纯的公司经营困难,而不是治理结构上的根本性冲突,如公司经营亏损、资金周转不畅等都不是股东可以提起强制解散公司诉请的理由。但是,如果公司内部运行机制失灵,治理结构出现根本性障碍,则即使公司目前仍处于盈利状态,也不影响股东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提起强制解散诉讼。也就是说,公司本身是否处于盈利状况并不是判断公司经营管理有无出现严重困难的必要条件。
这个指导性案例很好地解答了我们的部分疑问,即公司资金紧张、经营亏损都不能作为“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理由,甚至公司盈利也有可能被认定“严重困难”。法律所规定的“严重困难”,是指公司治理失效。笔者理解,之所以要做如此认定,是因为,作为司法裁判介入公司运行的特别规则,司法必须克制,手不能伸的太长,法院应当关注和审查、判断法律问题而非经营问题,资金紧张或亏损是个经营问题,治理失灵才是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