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两个部分(各部分应分别、单独装订,一式一份),各部分包括的资料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
部分:包括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各项文件
1) 目录;
2) 《承诺书》;
3) 《法人委托书》;
4) 《行业自律声明》;
5) 《2021年度资质申请公司基本情况简表》;
6) 《展览工程企业或展览场馆工程部门资质等级申请书》;
7) 参评企业或所属场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 中国展览业协会会员证书(复印件);
9) 企业或所属场馆法定代表人情况简介和身份证复印件;
10) 参评企业或所属展览场馆所获得的、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14000环境认证(复印件);
11) 《工程安全质量及企业信用责任声明》;
12) 符合申报等级所规定的专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学历、职称证书(证书复印件、能在当地网站查询的有效的人员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央企等国家单位颁发的);
13) 符合申报等级所规定的综合加工制作仓储场地的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14) 有必要的技术装备证明(采购合同复印件);
15) 固定的工作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16) 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17) 参评企业截至到申请之日前的24个自然月内所获得的市级以上涉及经营活动的荣誉证书、证明等资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