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注销|临沂营业执照注销多项材料不再提交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营业执照注销是指通过原营业执照审批机关登记注销的过程。
自2021年2月1日起,临沂市企业营业执照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缩短至20天,且临沂营业执照注销多项材料不再提交。过去在临沂营业执照办理是注册容易注销难,现临沂市行政审批局根据相关规定简化企业注销流程,压缩注销公告时间,让临沂企业既能快速办理营业执照,又能通过简易注销流程便捷退出。
一、临沂市营业执照简易注销适用条件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
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
3、符合以上其中任意一个即可适用简易注销。
二、临沂营业执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
临沂营业执照简易注销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已实行简易注销的基础上,目前临沂市已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农民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纳入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
三、临沂简易注销申请流程
简易注销的流程分三步:
1、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首先需要网上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在登录界面,选择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或者企业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码登录,为了方便操作,临沂简易注销推荐企业联络员手机短信验证码登录,然后选择“简易注销公告填报”。营业执照简易注销公告填报里面有三项功能,即公告填报、公告查看和公告撤销。
2、公告填报:下载《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模板,填写企业名称,全体投资人签字,拍成照片或扫描成图片,以图片的格式上传。
3、公告撤销:企业可以从提交简易注销公告开始至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前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
第二步:公告期内是否存在异议
1、临沂营业执照相关企业企业、自然人、其他相关部门在20天公告期内可以对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提出异议。公告期20天为20个自然日。
2、登记机关同时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推送至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3、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临沂企业原登记机关即临沂市辖区的县区行政审批局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第三步: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公告期结束后,企业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申请。登记机关受理简易注销申请后即时办结,并出具办理结果。
四、临沂营业执照简易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临沂营业执照网上简易注销可自动生成,已经不需要填写;
2、《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国家网上公告自动上传,已经不需要另外上传;
3、营业执照正、副本可以不需要上交营业执照的审批机关,国家企业信用自动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公告时间为60天。
总结:临沂营业执照注销适用简易注销的,通过网上简易注销流程提报,临沂企业营业执照注销不再要求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也可以说临沂营业执照简易注销非常简单快捷,临沂营业执照注销多项材料不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