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单位:质检总局
审批时间:40个工作日
所需条件:
1.连片并具有一定的规模,面积一般应不少于100亩(蔬菜大棚种植基地和食用菌种植基地的规模要求可适当放宽)。
2.周围应具有天然或人工的隔离带(网)。
3.周围没有化工厂、造纸厂、专业养殖场、垃圾处理厂、医院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污染源。
4.有清洁无污染的灌溉水源。
5.设有固定的防盗设施、并有专人管理的农用物质存放场所。
6.有植保员专用工作室。
7.配有专用的农药喷洒工具及其它农用器具。
所需资料:
1、申请单位基地登记备案表;
2、申请人合法使用土地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种植场平面图;
3、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独立法人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4、种植场的土壤和灌溉用水的检测报告;
5、要求种植场建立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疫情疫病监测制度、
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制度、生产和追溯记录制度等;
6、种植场负责人或者经营者、植保员身份证复印件,植保员有关资格证明或者相应学历证书复印件;
7、种植场常用农业化学品清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