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业务需要办理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凡涉及这些业务的就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办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比如导演、编剧、摄像等)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常见问题
一: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这里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具体有哪些专业?
注:广播电视新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 广告学、 编辑出版学、 传播学、 媒体创意等。
二:办理广播电视节目时,需要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上有相关的范围吗?
注: 需要,需要办理广播电视时需要经营范围有相关的经营范围。
三:业绩证明是什么?
注:是指人员在参加培训照片说明、或者是作品相关说明、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