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物品是指进境或出境维护修理的货物、物品,监管方式代码“1300”。哪些货物、物品适用此监管方式进行报关?进出境维修货物的报关期限如何确定?修理物品报关延期如何申请?修理物品报关后海关凭哪些单证验放?想必大家还有一定的困惑,顺通达leo带大家了解一下。
进口修理物品需要满足一些前提条件,首先进口的待修理物品是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是自产,而非自产的企业是不能办理进口修理物品申报的;其次为本企业有能力进行维修,维修能力除了需要在营业执照上体现有经营范围以外,需要企业具备维修的设备工具等。
满足上述二个前提条件之后,需要准备进口修理物品的前置申请和报关资料。进口修理物品的前置申请通常向企业的主管海关进行申请,除了申请报告,本次进口的发票箱单和维修协议,另外需要提交保证金申请,申请完成之后,准备报关资料。
修理物品报关资料需要如下:
1,原出口报关单
2,本次进口修理物品的发票、箱单、合同
3,维修协议(一般6个月内需要复运出境)
4,国外检验报告
进口修理物品在报关放行之前,通常会海关布控查验,在查验时需要特别注意,海关进行查验时会检查货物的品牌、型号、铭牌,以证明该货物为原出口货物,另外,会检查货物的新旧及不良处。
需要注意的是,进口维修完成之后,需要进行退保,并在出口文件上注明维修的料、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