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备案申报技巧外地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备案已办理来京施工初次备案的企业,如备案信息发生变更(含过期)的,必须及时通过平台办理“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变更”业务(企业应于每年6月30日前登录平台,对备案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进行自查自检操作)。
(一)企业自行登录“企业资质申报系统企业行政审批平台”,进入“我要申报——事项列表”板块,依次点击“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变更——下一步”,等待信息初始化完成后,对需变更事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并上传相应资料,在“提交申报材料”页面点击“提交”(注:如无法提交,请按页面提示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外地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备案
(二)现场办理:办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在京负责人变更业务的,企业确认提交申报信息无误后,持平台上传的《外省市施工企业承诺书》《建筑业在京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前往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综合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办理其他备案信息变更业务的,实行网上自动受理,企业可在平台页面“办事进度”栏目中查询办理结果,无需到现场办理。
外地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备案外地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备案申报技巧来京施工初次备案的企业,如备案信息发生变更首先是网上申报的流程,接下来才是现场核查原件,我公司全年办理全国经济地带 :沿海地带包括辽宁、河北、天津、北京、山东、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省 ; 中部地带包括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省; 西部地带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四川、云南、贵州、等外省市建筑企业进苏备案手续。
外地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备案申报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