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晒霜欧盟CPNP注册能审核通过
欧盟在2009年11月30日发布, 由2013年7月11日起, 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取替化妆品指令76/768/EEC。
新欧盟化妆品法规规定,所有化妆品产品在欧盟上市前均需通过化妆产品通报(CPNP,Cosmetic Products NotificationPortal),方能在欧盟市场销售,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以加强市场监管。
新欧盟化妆品法规简化了欧洲经济区对化妆品的要求,使其成为单一法律,消除了可能在成员国执法过程中产生分歧的内容。
CPNP化妆品通报只需递交给由中央委员会和COLIPA(欧洲化妆品协会)联合开发的数据库,而不是现在的各个成员国。不过,企业需要自行通报并保存相关文件,而不是由行业协会代管。
防晒霜申请CPNP时需要的资料
1. 填写《CPNP申请表》所需资料;
2. 提供产品标签照片,包装照片;
3. 若有CPSR报告,有过敏史或者不良反应史都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没有,可不提供);
4. 有纳米材料的需要备注。
欧盟CPNP注册 产品范围
欧盟化妆品定义:是以涂抹、喷洒或其它类似方法,用于人体外部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和外阴部)或牙齿及口腔粘膜的物质(substance)或混合物(mixture),以达到清洁、清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的产品,完全出于治疗或疾病防护的产品除外。粘膜的定义:指眼睛、嘴唇、口腔或外生殖器官的附近部位,但不包括短暂接触皮肤的化妆品。
停留类产品(Leave-on): 是化妆品将在皮肤、头发或粘膜上停留一段时间。
冲洗类产品(Rinse-off): 是指化妆品接触到皮肤、头发或粘膜后将被迅速冲洗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