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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异常处理|临沂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移出操作指南
2023-12-15 13:31  浏览:28
企业经营异常处理|临沂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移出操作指南

企业经营异常处理|临沂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移出操作指南


一、营业执照失信企业名单的风险

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实施下列管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今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银行信贷、合同签订、海关通关、企业外籍人员工作证件等、将受到信用约束机制的影响。

1、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

2、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不予通过“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资格审核;

4、不予授予相关荣誉称号。


企业经营异常处理|临沂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移出操作指南


二、移除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操作指南

临沂通过工商注册办理了营业执照,因多种原因,企业营业执照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果这种情况不尽快移除或者注销,将会给企业和法人代来许多无法躲过的风险,那么,企业应处理完违章选择移出或选择注销。在前几年,国家对于进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是不允许办理移除的。从去年开始,由于经济发展困难,才出现在大规模商事政策改革。例如企业开办全面进入一网提交一个窗口办理,尤其是企业简易注销等新政策的贯彻实施,有利于企业的快速发展,也极大减轻的企业推出市场的时间办理成本。

1、申请,当事人应当提出信用修复申请,说明事实、理由,并附履行法定义务、整改纠错等有关证据材料。

2、受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3、检查核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采取网上检查、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检查核实,并要求当事人作出信用承诺。检查核实过程中,可以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人员参加行政约谈、行政指导或信用培训。信用培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作出决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检查核实完成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信用修复或者不予信用修复决定。需报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决定应当包括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列入日期、列入事由、列入依据、权利救济的期限和途径、准予信用修复或者不予信用修复理由和依据、作出决定机关。

5、停止公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作出准予信用修复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当事人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停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信息,解除相关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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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流程:

1、进入携创网即原中国工商注册网,进入后选择您企业所属的城市或者省份站点,进入工商企业年报系统。 四、进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指南,查看列入异常原因,有四种异常,选择相应的办理。

2、逾期未申报的补报未按时申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地址异常等其他异常原因处理办法上面都有说明。 下载《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带上《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证明材料,需要什么证明材料上面都有说明,不同异常原因的所需材料都不同。带上以上资料到企业所属工商局大厅提交申请。等待审核。工商局自收到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予以受理的,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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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几种情况原因处理

经营异常名录中,提示该企业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般有四种不同原因:

1、未按规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携带资料(见表格底部说明)前往企业所属工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2、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携创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核实之日起5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3、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应当先履行其信息公示的义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4、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更正其公示的信息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予以受理的,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将不予受理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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