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人力资源许可证申请办理指南、东莞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流程、深圳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条件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应当向商事登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提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下列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事登记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1、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2、就业和创业指导;
3、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4、人力资源测评;
5、人力资源培训;
6、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下列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1、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
2、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
3、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
4、开展网络招聘;
5、开展人才寻访服务;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具备开展业务必备的合法经营场所,具体面积要求由各地级以上市规定;
3、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
4、有三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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