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文物拍卖许可证 随时电话咨询
拍卖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 有符合条件的办公及拍卖场所面积建议八十平米以上
2. 有一个三年九场拍卖经验的拍卖师持证人员
3. 有符合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即可
拍卖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1.企业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申请书
2.公司章程、拍卖业务规则(或告知承诺书替代)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告知承诺书替代)
4.拟聘任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告知承诺书替代)
5.企业申请取得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企业已购买或租用固定办公场所的书面承诺。
文物拍卖许可证办理条件:
1. 有符合条件的办公及拍卖场所面积建议八十平米以上
2. 有一个三年九场拍卖经验的拍卖师持证人员
3. 有符合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
4. 有五名文物鉴定持证老师
5. 有一千万的验资报告即可
文物拍卖许可证办理材料:
1.申请书报告及《文物拍卖许可证申请表》
2.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本及副本(含变更记录页)
3.企业填写5名文物专业人员申请表
4.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5名文物拍卖专业人员聘用合同及填报须知中的材料文件
6.企业场所,以及场所、设施和技术条件材料
7.企业章程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股东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
将第二款改为第十九条,修改为:“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五、将第十九条改为第二十条,第一款修改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第三款修改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六、将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二条,其中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修改为“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七、将第二十二条改为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的“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修改为“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