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轻质陶瓷砖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裝、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内外墙面装饰和建筑用绝热材料的轻质陶瓷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3810.1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部分:抽样和接收条件
GB/T 3810.2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2部分:尺寸和表面质量的检验
GB/T 3810.3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3部分:吸水率、显气孔率、表观相对密度和容重的测定
GB/T 3810.4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4部分:断裂模数和破坏强度的测定
GB/T 3810.9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9部分:抗热震性的测定
GB/T 3810.11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1部分:有釉砖抗釉裂性的测定
GB/T 3810.12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2部分:抗冻性的测定
GB/T 3810.15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15部分:有釉砖铅和镉溶出量的测定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10294 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 防护热板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3810.2 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轻质陶瓷砖 light- ceramic tile
以陶瓷原料或工业废料为主要原料经成形、高温烧成等生产工艺制成的低容重注陶瓷砖。
注:容重不大于1.50g/cm³。
4 分类
按产品的容重(B)分为两类产品:
A类:1.00g/cm3≤B≤1.50g/cm23;
B类:B<1.00g/cm³。
按表面特征分为有釉和无釉。
5 技术要求
5.1 表面质量
至少95%的砖主要区域无明显缺陷;裂纹、分层不允许。
注:在砖的表面有意制造的装饰色差和用于装饰目的的斑点、色斑、开口釉泡等不能作为缺陷。
5.2 尺寸
5.2.1 尺寸
产品的尺寸由制造商确定,特殊要求的尺寸可由供需双方协商。
5.2.2 尺寸允许偏差
产品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5.3 容重(B)
A类:1.00g/cm³≤B≤1.50g/cm³;
5.4 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
5.4.1 破坏强度
A类:破坏强度平均值不小于1300N;
B类:破坏强度平均值不小于1000N。
5.4.2 断裂模数
A类:断裂模数平均值不小于1lMPa,单值不小于10MPa;
B类:断裂模数平均值不小于9MPa,单值不小于8MPa。
5.5 抗热震性
经抗热震性试验应无裂纹或破损。
5.6 有釉产品抗釉裂性
经抗釉裂性试验后,应无裂纹、无剥落、无破损。
5.7 抗冻性
用于冷冻环境下的产品,应进行抗冻性试验。经试验应无裂纹、无剥落、无破损。
5.8 放射性核素限量
应符合GB 6566 的要求。
5.9 导热系数
用作墙体绝热材料时,产品在23℃时的导热系数应不大于0.60W/m·K。应向客户报告在10℃或23℃(热带地区时40℃)时导热系数的设计值。
5.10 吸水率
有要求时,制造商应报告产品吸水率。
5.11 有釉砖铅和镉的溶出量
有釉产品在与食品有可能接触时,制造商应报告其铅和镉的溶出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