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师公证(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香港律师公证,即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由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就是“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委托公证人的业务范围是证明发生在香港地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证明的使用范围在内地。
换句话说,就是香港产生的文书如果在内地使用,就必须要对相关的香港文书做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
特别是香港政府发出的各类官方文件,如结婚证书、身份证;有限公司文件例如公司成立证书、商业登记证(CI, BR),与内地签发的不同,为了防伪防假,香港文件要用于内地,必须先经由中国司法部委任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加章及转递。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国(内地)。
【办理流程】
1、选择合规的专业机构,提交需要的资料
2、由中国司法部委任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办理公证
3、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及转递
4、公证人领回公证文书,并通知申请人取回
一般办理时间约5-7个工作日。完成后有二份公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