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员的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政法规和国家统⼀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政法规和国家统⼀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3)对在执⾏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4)对委托⼈⽰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政法规和国家统⼀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5)对委托⼈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员的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政法规和国家统⼀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政法规和国家统⼀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3)对在执⾏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4)对委托⼈⽰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政法规和国家统⼀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5)对委托⼈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