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港可以注册以协会、研究院、出版社等结尾的组织,目前在国内注册协会社团组织,必须经过民政部门审批,而且国家对协会社团组织控制比较严格,所以能审核批下来的很少,因此,内地要注册协会的人纷纷把目光投向香港,因为在香港注册协会等社团组织手续比较简便,审批通过率高。目前90%国内协会,研究会,研究院等机构,都是在香港办理登记注册,比如教育类型学院,协会,文化研究院,风水研究院,基金会,培训中心等。
注册香港协会、促进会、研究院、学会等有以下三种方式:
1、取别名形式:
注册一家新的香港有限公司或已有的香港有限公司,同时给自己的香港公司取个协会结尾的名字做为别名。可以用香港协会、促进会、中心、香港联合会、研究院、国际协会、香港商会、国际商会、香港基金会、国际基金会等字号结尾的比如XX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挂个XX教育协会。
2、挂分行形式:
注册一家新的香港有限公司或已有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有限公司名下注册分行,分行的名字可以以国际协会、国际基金会、香港联合会、香港商会、国际商会、香港基金会、香港研究院、香港协会、促进会等字号结尾。比如XX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开个分行XX协会、研究院。
3、香港警署形式社团申请:
该形式一般是:成立香港警署社团,宗教、慈善、社交、康乐组织、乡事委员会等性质社团,经常被定义为:“非牟利团体”的注册申请。但其实香港警署并没有明文规定如何区分或定义何谓“非牟利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