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韩国中韩FTA原产地证代办|中韩FORM K原产地证办理
中韩FTA原产地证是在经历11年和两国14轮艰苦磋商后,于2015年6月1日正式签署,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证书的签发不仅展现了中韩双边合作的极高水平,中韩FTA也是我国迄今为止对外签署的覆盖议题范围很广、涉及国别贸易额很大的自贸协定。中韩两国进出口企业要享受中韩FTA规定的优惠关税,必须在进出口通关时提交相关原产地证明。因此,原产地证明是企业能否享受自贸协定下优惠关税的主要依据,正确理解自贸协定规定的原产地证明规则,将对企业积极适用优惠关税、减少关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有重要意义。
中韩自贸协定从生效当天(2015年12月20日)就有958种韩国商品进入中国时实现零关税,4125个中国商品进入韩国时实现零关税。适用关税减让的商品在实施当日进行降税,2016年1月1日第2次降税,因此对于国内进出口企业来说,确认本公司与韩国交易的商品是否适用自贸协定的减让关税尤为重要。
出口韩国的中韩FTA原产地证在哪里办理?
2015年12月11日,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质检总局关于受理签发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公告》指出:依照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和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各地方分会申请签发中韩自由贸易协定FTA原产地证书,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规定在韩国享受优惠关税待遇。对于2015年12月20日处于运输过程中、在缔约方或在海关仓库暂存的出口货物,申请人可于2016年3月19日前申请补发中韩FTA原产地证书。
如何办理中韩FTA原产地证书?
——贵公司只需提供电子档提单和商业发票给我司,或者按照我司提供的中韩FTA产地证格式填写好资料即可,一个工作日出证。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是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完全取决于原产地规则,在中韩FTA原产地规则章节中,对原产货物的判定标准做出了具体规定。原产货物主要包括3大类:第1类是一方完全获得的货物;第2类是全部使用原产材料生产的货物;第3类是使用进口非原产材料在一方经过实质性加工的货物。对于第3类情况,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清单对全税则所有5205个6位子目(2012版HS)逐一制定原产地标准。
中韩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是指在施加、征收、减免和进出口物品的通关过程中,按照优惠贸易协定等规则而确定物品生产、加工和制造的地区国。原产地规则的规定一般包括原产地标准、直运规则和书面证明要求。有些区域贸易安排,尤其是自由贸易区对原产地规则的内容还有其他更细致的规定,如原产地累计条款、微量条款和吸收原则、包装规则和监管等规则等。原产地规则作为区域贸易协定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其重要性正日益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