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电瓶(电气设备)Co., Ltd
1、 未投入使用的蓄电池应卸下连接线,盖上极柱护套并擦拭干净;
2、 每隔三个月对蓄电池进行一次维护充电,充电方法为限流恒压法,初始充电电流为0.1CA,充电电压为2.4V/单格(25℃时);
3、 蓄电池应储存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
4、 搬运蓄电池时应均匀用力,受力处为蓄电池的壳体部分,避免损伤极柱;
5、 安装时应使用绝缘工具,防止点击。
1.充电电流(浮充使用):0.15CA以下
2.放电电流范围:0.05CA~3CA
3.环境温度:0℃~40℃ (适宜的温度是25℃)
4.充电电压:(12V电池推荐值)
周围温度
充电电压(浮充使用)
放电终止电压 (浮充使用)
25℃
13.60 to 13.80V
10.5V
注: 1.当浮充使用时,充电电流超过0.15CA时,请预先同本公司商量。
2.0.15CA=0.15×电池容量,0.05CA和3CA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