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按照“谁列入、谁移出”的原则,由当事人向列入机关(市场监管所)提出异常移出申请。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后,住所(经营场所)迁移,发生登记机关变更,统一由作出列入决定的机关(市场监管所)办理移出。
二、材料清单
(1)未报年报被纳入经营异常的材料清单
①xinyongxiufu申请书(附件1)
②守信承诺书(附件2)
③补报企业年度报告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⑦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因住所(经营场所)变更或无法联系被纳入经营异常的材料清单
①xinyongxiufu申请书(附件1)
②守信承诺书(附件2)
③住所(经营场所)变更或住所(经营场所)能够重新取得联系的证明(注:有以下材料之一即可: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⑦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千万不要等哪一天办业务受阻,才想起来有公司异常没处理,而耽误事情进度,就来不及了,异常处理起来非常麻烦,少则数月,还要看公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