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工准入资质是国家和军队为规范引导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建立的一种规范的准入制度,是对承担jun品任务企业能力素质的基本评价与认定,也是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领域的“通行证”或“门槛”。长期以来,武器装备市场准入实行“四证”管理制度,但随着JMRH深度发展,jun工市场准入逐步放开,民参军企业数量快速增加,准入资质也会根据实际发展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以适应新时期武器装备发展的需要。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2018年12月,国防科工局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印发了2018年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再次大幅降低jun品市场准入门槛。2018年版许可目录包括导弹武器与运载火箭等7大类共285项,在2015年版目录的基础上再次减少了62%,仅保留对国家战略安全、社会公共安全有重要影响的许可项目,大幅度缩减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管理范围,从政府管理层面上解决了许可管理范围过宽、社会上反映的准入难等问题,有利于加快吸纳优势民营经济,带动创新创业中小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更加充分利用国家工业和科技基础,促进武器装备自主创新和体系化发展。
相关问题解答:
1、 什么样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需要申请许可?答:国家对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以下简称许可目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许可管理。
对于申请单位来说,在提出申请前应当首先认真查阅许可目录,确认自身从事的jun品科研生产活动是否列入许可目录,列入许可目录的才需要申请许可,未列入的无需申请许可。
2、 许可项目有分类吗?是如何分类的?
答: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重要程度,许可项目分为第—类许可和第二类许可列入第—类许可专ye(产品)的主要是武器装备总体和关键分系统;列入第二类许可专ye(产品)的主要是武器装备的重要分系统和对武器装备技战术指标具有重要影响的核心配套产品。军民通用型专ye产品不列入许可目录管理范围。
3、 许可有数量限制吗?
答:对于武器装备总体或涉及核心机密的第—类许可专ye(产品),国家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能力布局要求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实际需要,可以实行许可数量限制。
4、 申请许可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答:对列入许可目录的专ye(产品),按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具有法人资格;②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专ye技术人员;③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科研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试验手段;④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技术和工艺;⑤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⑥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⑦有与申请从事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相适应的保密资格。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受理标准是什么?答:①质量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②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
③初次申请和延续申请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单位,都应当提供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通过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现场审查的证明文件,且应当覆盖生产或适应所申请的科研专ye(产品)。
6、保密资格的受理标准是什么?答:①保密资格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与申请单位名称一致;②保密资格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③如申请单位暂不能提供保密资格证书,可提供保密资格批准文件或通过现场审查的证明文件也视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