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需要办理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时候一般会涉及到办理流程,办理条件等问题,那么办理条件需要满足哪些可以办理呢,接下来咱们就来了解一下。
办理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受理机构:
传媒机构管理司、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
办理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设备和工作场所;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