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C 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能源委员会(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s)的简称,它的职责是使能源市场朝着良性竞争的方向发 展。该组织从1976年开始推行的加州电器能效法规(Appliance Efficiency Regul-ation),是美国唯一可以影响非政府消 费行为的强制性节能法规,在减少能源消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该法规规定,电气产品在美国加州销售时必须首先满足设备能效法规,该法规为 58 类电气产品规定了能效指标要求、测量方法以及分阶段实施的计划。 按照该法规要求,电气产品必须由资质实验室按美国相应法规或标准进行检测,证明符合要求后才可在美国加州销售。
(a)产品的名称:提供产品的全称;
(b)产品型号:详列所有需要进行实验的产品型号、品种或分类号等;
(c)产品预定的用途:例如:家庭、办公室、工厂、煤矿、船舶等;
(d)零件表:详列组成产品的零部仵及型号(分类号)、额定值、制造厂家的名称,对于绝缘材料,请提供原材料名称。
(e)电性能:对于电子电器类产品,提供电原理图(线路图)、电性能表;
(f)结构图:对于大多数产品,需提供产品的结构图或爆炸图、配料表等;
(g)产品的照片、使用说明、安全等项或安装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