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申请办学资质?
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培训公司(营利性民办学校)必须拿到有培训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这是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新法出台后,各地工商、教委、人社、民政都开始大力规范教育培训市场,无证办学不仅会被会勒令整改关闭,还会对公司举办者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严重的还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材料
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民办教育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还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5)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6)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7)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