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全国性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及海南公司投资注册、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近日会同外汇局海南分局、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余额管理制试点办法》,探索QFLP余额管理制,进一步便利外资投资海南自贸港。《QFLP余额管理试点办法》的目标任务为: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在洋浦经济开发区试行QFLP余额管理制,更好地将外资“引进来”,让海南成为外资投资海南、投资中国的门户,拓宽外资跨境投融资渠道。同时,为海南将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试点区域扩大至全省夯实基础。
主要内容
(一)联合工作机制
由省金融监管局会同外汇局海南分局、省市场监管局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省金融监管局承担试点工作日常事务,外汇局海南分局负责试点工作所涉外汇登记、资金汇兑等事宜,省市场监管局负责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和试点基金的登记注册工作。
(二)试点流程
(三)项目质询和联席评审会议
省金融监管部门接收窗口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于每月前10个工作日组织联合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和相关专家召开项目质询和联席评审会议。先由相关专家对申请企业提交的拟投资QFLP项目储备进行质询并出具意见。联合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私募基金管理企业的基金管理规模、境内投资经验、基金管理业绩、专家QFLP规模意见等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试点资格,确定QFLP试点规模。会后由省金融监管部门代表联合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向获得试点资格和QFLP试点规模的私募基金管理企业出具相关文件。
(四)试点范围
QFLP余额管理试点办法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指导下稳妥有序推进,目前试点地区为洋浦经济开发区,如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扩大试点地区,将按规定调整试点地区。
海南自贸港QFLP发展亮点
一是“免联审”,登记注册简便高效。不设联审机制,园区审批,申请设立流程较短(3周),所需提交材料较少。
二是“七不得”,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QFLP基金的经营范围采取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明确了“七不得”,不在清单内的业务均可开展。同时通过采取例外的方式为QFLP基金投资二级市场股票和进行企业债券交易的部分投资标的预留了空间。
三是“零门槛”,准入要求全国低。根据《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QFLP企业的登记注册无低准入门槛要求。
四是“无差别”,内外资平等待之。《暂行办法》对内外资QFLP管理企业的要求一致,且明确允许“内资管外资”和“外资管内资”的业务模式,灵活性较高。
五是“优惠多”,配套支持政策力度更大。《暂行办法》从个人所得税、配套优惠措施和园区落地奖励等方面明确了优惠政策,同时省金融监管局将积极推动QFLP业务纳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QFLP企业将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代办全国性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及海南公司投资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