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质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根据规定,预包装食品外包装标签上必须标示出能量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4种核心营养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未进行标注的产品将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预包装食品有两大特征,一是应当预先包装,二是包装上要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的标示。
日常生活中,预包装食品很多,比如白酒、奶粉、盒装酸奶、袋装大米等。
需要的资料:
1、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
2、负责人、经办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已取得主体资格的经营者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图;
5、食品流通单位需配备持B类(食品流通)合格证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6、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产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7、与食品经营有关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8、操作流程;
9、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0、特许经营项目流通许可承诺书。
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是卫生许可证的一个类别之一,是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对食品生产与经营者颁发的允许进行食品生产经营的法定证件。在我国,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商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卫生许可证的发放适用对象,包括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