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内容摘要
第65号提案,即《加州安全饮用水和有毒物执行法》,于1986 年11 月经加州居民投票,以压倒性的票数一致通过。该提案由加州环境保护署(Cal/ EPA)辖下的环境健康危害评估机构(OEHHA) 执行。
提案规定,从事买卖的个体,其雇员人数达10个或10个以上的(另有豁免的除外),须在含已获知可致癌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的产品上贴上清晰﹑合理的警告标签,以避免与人体接触,且不 得将该等化学物质排放到饮用水中。消费品警告可直接置于产品标签上,也可置于店面产品附近的显眼处。
第65号提案列出了大约800种已被加州当局确定为致癌性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清单。该类化学物质清单包括大量自然产生的和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包括用于杀虫剂﹑普通家用产品﹑食品﹑药物﹑染料或溶剂的添加剂或配料。它们可用于制造业和建造业,也可以是化学过程的副产品,如机动车尾气。所列化学物质包括烟草烟雾﹑金属(例如:铅﹑镉和镍)和有机化学物质(例如邻苯二甲酸盐:BBP﹑DBP﹑DEHP﹑DIDP﹑DnHP等,及多环芳香烃:苯并芘等)。
加州第65号提案(一)
加州第65号提案从颁布到现在已有20余年,一直秉持减少有毒化学物质的暴露的宗旨。
它允许加州居民通过一定的方式消除消费品和工业中的致癌物质和生殖毒性化学物质的行为。自第65号提案制定以来,众多关于消费品 中含有毒化学物质诉讼案在加州不断出现,从而引领整个美国一系列的限制标准的实施。
第65号提案,即《加州安全饮用水和有毒物执行法》,于1986 年11 月经加州居民投票,以压倒性的票数一致通过。该提案由加州环境保护署(Cal/ EPA)辖下的环境健康危害评估机构(OEHHA) 执行。提案规定,从事买 卖的个体,其雇员人数达10个或10个以上的(另有豁免的除外),须在含已获知可致癌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质的产品上贴上清晰﹑合理的警告标签,以避免与人体接触,且不得将该等化学物质排放到饮用水中。消费品警告可直接置于产品标签上,也可置于店面产品附近的显眼处。
表1 警告标签典型示例
警告示例
"WARNING:This product contains a chemical known to the State of California to cause cancer."(警告:本产品含有加州当地已知可致癌的化学物质)的警告字句。
含有已知可损害生殖系统的化学物质,则须附上: "WARNING: This product contains a chemical known to the State of California to cause birth defects or other reproductive harm."(警告:本产品含有加州当地已知可导致生殖系统受损的化学物质)的警告字句。
第65号提案列出了大约800种已被加州当局确定为致癌性或生殖毒性的化学物清单。该类化学物质清单包括大量自然产生的和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包括用于杀虫剂﹑普通家用产品﹑食品﹑药物﹑染料或溶剂的添加剂或配料。它们可用于制造业和建造业,也可以是化学过程的副产品,如机动车尾气。
所列化学物质包括烟草烟雾﹑金属(例如:铅﹑镉和镍)和有机化学物质(例如邻苯二甲酸盐:BBP﹑DBP﹑DEHP﹑DIDP﹑DnHP等,及多环芳香烃:苯并芘等)。一旦某一种化学物质归入了第65号提案清单之列,制造商和经销商将须在一年内完成警告的执行,在20个月内终止化学物质排放至饮用水源头。此日期过后,政府或个人执法者,包括代表公众利益的个人或组织,可对未达标者采取法律行为。
在所列约800个的化学物质清单里,含铅的消费品在过去的几年里一直颇受关注。铅在1987年被列为可导致生殖毒性物质,在1992年又被列为致癌物质。它可影响人体生物系统几乎所有器官,包括中枢神经系统(可导致痴呆),其它症状包括贫血﹑食欲丧失﹑腹痛﹑便秘﹑失眠﹑易怒﹑头痛以及疲劳。对儿童而言,铅还可影响体格生长及智能发育。
项目 产品/ 材料 法庭议案编号/方法
铅(镉)含量要求
1 .带焊接部件的铜容器
如:铜盘﹑栽种盆﹑蒴壶﹑靠墙水池﹑花盆﹑茶托等
马林郡法庭议案编号CV 064425
铅:200 ppm
2.聚氯乙烯PVC软线
如:聚氯乙烯PVC外皮﹑热固塑料涂层和/或热塑性塑料电线和电缆外皮(不常接触的产品除外)
旧金山议案编号CGC-07-460934和CGC-06-449269
铅≦300 ppm
3.化妆品
如:唇膏和唇彩 ACSC议案编号RG 07325184
铅≦0.35 ppm(唇膏和唇彩)
铅≦0.5 ppm(其它化妆品)
4.自行车聚氯乙烯PVC材料
如:把手和缆线 旧金山议案编号CGC-06-454917
铅≦ 300 ppm (轮直径>20英寸)
铅≦ 30 ppm (轮直径≦20英寸)
5.铝制炊具
旧金山议案编号CGC-06-456750
铅≦ 6 ppb(平均取样至少6个)
项目 产品/ 材料 法庭议案编号/方法
铅(镉)含量要求
6.食品和饮料聚氯乙烯PVC软体容器
如:午餐盒和保温容器 旧金山议案编号CGC-05-444522和CGC-05-444524
铅≦ 200 ppm(内层)
铅≦ 600 ppm(外层)
7.在自行车上的聚氯乙烯PVC材料
如:缆线﹑自行车装备﹑链条设备﹑底架装置﹑锁﹑工具箱﹑钳子﹑螺丝起子﹑踏板设备﹑开口板手﹑耙形工具﹑车轮设备﹑扳手和车框设备
旧金山议案编号CGC-05-440721
铅≦ 200 ppm
8.聚氯乙烯PVC/ 氯丁橡胶和/ 或其它塑料衣物
如:雨衣 旧金山议案编号CGC-05-440570和CGC-03-427020
铅≦ 30 ppm
9.食品/ 饮料用玻璃器皿
如:玻璃杯﹑罐﹑啤酒杯﹑大酒杯﹑托盘﹑碟﹑盘子﹑装调味品的器皿﹑水瓶﹑碗﹑马克杯和茶托
旧金山议案编号CGC-05-440811
a) NIOSH 9100(外部装饰)
铅≦1.0mg
镉≦8.0mg
b) EPA 3050B(外部装饰,不包括杯口的边缘区域)
铅≦600ppm
镉≦4800ppm
c) C927(杯口边缘区域)
铅≦200ppm
镉≦800ppm
产品须满足a)还是b) 的要求取决于:
1)儿童产品须符合a)
2)除此之外,杯口边缘区域含外装饰的产品必须也符合
10.珠宝
如:人所穿戴的装饰品:脚镯﹑项链﹑胸针﹑手镯﹑耳环和发饰
阿拉米达郡法庭议案编号RG04-162075(加利福尼亚州议案第1681号‘含铅珠宝’,Pavley, 2006
铅含量要求取决于其材质成分和产品种类
11.运动产品及砝码中的聚氯乙烯PVC或氯丁橡胶涂层
如:把手 旧金山法庭议案编号CFC-02-403328
铅≦200ppm
注释:
≦ = 小于或等于
ppm = 百万分之...
ppb = 十亿分之…
μg = 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