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合伙人间直接转让份额的行为,本质上同老合伙人退伙和新合伙入伙类似。那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出资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根据12366总局呼叫中心答复,合伙企业出资额不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不征收资金账簿印花税。即存在新合伙人入伙时,该合伙人和合伙企业都不涉及印花税。同理,退伙亦不存在该环节的印花税问题。
类似,增资扩股协议的投资方也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但被投资企业会涉及印花税,因为增资扩股行为一定导致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金的增加,从而引起资金账簿变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一般纳税人印花税的其他税目是不减半征收的。
提醒大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企业财税人员注意政策理解以防多交税、交冤枉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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