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指在召开股东会时持有有效股权的股东,不包括曾经持有股份但已出让的情况,即已失去股东身份的人员。股东无论出资比例大小,都是股东会的组成人员。出资比例高低,只能影响表决权的大小,不影响以股东身份参加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地位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合资公司,但是也有人合公司的因素,它有如下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高人数的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3、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