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房屋抗震鉴定第三方办理公司
房屋抗震鉴定方法分为两级: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房屋抗震能力综合评价。房屋满足级抗震鉴定的各项要求时,房屋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否则应由第二级抗震鉴定做出判断。对现有房屋整体抗震能力做出评定,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房屋,按有关技术标准提出必要的抗震。
房屋抗震安全检测鉴定主要检测内容:
1.调查房屋施工图纸、地质勘察报告及使用历史等有关资料;
2.确定房屋结构体系,进行建筑、结构布置复核测绘;
3.抽样检测梁、板、柱等钢筋混凝土构件截面尺寸;
4.抽样检测典型钢筋混凝土构件配筋及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5.回弹法结合钻芯法抽样检测混凝土强度,检测混凝土碳化深度;
6.房屋沉降变形现状检测,含角点倾斜与基准面相对高差测量;
7.房屋完损状况检测,含裂缝、渗水和钢筋锈蚀等;
8.对房屋结构体系和构造措施进行抗震构造鉴定,分析结构存在的薄弱环节;
9.根据现场检测、原施工图纸结合改造方案进行结构抗震验算,分析改造方案的可行性;
10.必要的话提出抗震加固措施建议;
11.提供包含以上内容的抗震鉴定报告。
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因素。
1、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1)工程缺乏必要的设计,结构不合理。
(2)房屋安全鉴定施工中使用劣质建材、偷工减料、施工工艺粗糙等。
2、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1)为了满足使用要求,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改变房屋原有受力状态。
(2)在装修过程中,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给房屋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带来隐患。
(3)随意改变房屋使用用途,影响结构耐久性。
(4)未经设计和安全审定,擅自在建筑物上设置大型广告牌等。
当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安全鉴定人应当及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1、房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现象的;
2、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
3、自然灾害以及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4、需要拆改房屋主体或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或者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
5、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情形。
房屋安全鉴定单位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时,应当注意以下情形:
1、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鉴定业务规范和鉴定业务标准的要求从事鉴定活动并制作鉴定报告,并对出具的鉴定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经鉴定属于危险房屋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应当立即将危险房屋鉴定报告报送各区分局。
未经房屋安全鉴定的房屋,客户朋友们平时要定期观察自家房屋内墙壁、地板、天花板等位置是否存在沉降、倾斜和裂缝等危险现象,重点要注意观察房屋裂缝出现的部分这些都是房屋出现安全隐患的重要警示, 居民碰到类似情况须引起重视,并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规定: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所以要对房屋要进行危房鉴定,以便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