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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与其合伙人名下之间房屋土地权属转移免征契税
2023-12-17 13:00  浏览:53
合伙企业与其合伙人名下之间房屋土地权属转移免征契税

【申请条件】

符合申报享受税收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在首次申报享受时随申报表报送附列资料。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

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

【办理材料】

合伙企业与其合伙人相关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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