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基金会转出成立时间满三年
人们现在越来越关注公益,做慈善,奉献自己的一份爱心,使公益事业越来越正规,只要是一心想要做公益的人或者组织都可以发起慈善基金,成立公益基金会,公益基金会又成为慈善基金会,人们更愿意称为基金会,基金会是以非营利性的目的而成立的。
注册条件:
1、有特定的公益目的,其业务必须在公益范围内;
2、全国性基金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
3、区域性基金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4、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固定的场所;
对人员的要求:
理事长 1人,副理事长1人,秘书长1人,监事1人,理事3人,从业人员4人
审批的流程:
1、人员齐备后核名;
2、核名通过后设立基金会账户(200万储备金),办理期间200万是动不了的;
3、民政局下来基金会的批复后,在银行开设基本户;
根据性质不同,慈善基金会分为两种形式:
公募和非公募,企业的慈善基金会形式属于后者,即基金会没有向社会筹集捐款的权利。
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企业慈善基金会成立的条件如下:
·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有固定的住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审批时间过长,如果等不及,建议直接收购一家慈善基金会,转出时间大概在1月左右,以下是客户的一些资源,有需要请随时致电!
转出基金会牌照情况:
1.成立时间:2017年
2.成立地址:北京市
3.发起资金:200万
4.经营范围:
(一)、资助贫困地区、资助改善贫困户生活水平等扶贫济困事业;
(二)、资助学校建设、优化教学资源等助学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