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 EAEU 048/2019关于耗能设备能效要求-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
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于2019年8 月8 日通过第114 号决定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关于耗能设备能效要求” TR EAEU 048 / 2019 技术法规;
法规生效日期:2022年9月1日
TR EAEU 048/2019 关于耗能设备能效要求
第壹章 范围
第二章 基本概念
第三章 设备识别规则
第四章 在欧亚联盟境内处理设备的规则
第五章 设备能效要求及其标签和操作文件
第六章 确保设备符合技术法规
第 七章 符合性评估要求
第八章 欧亚联盟市场上产品流通统一标志的设备标签
受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约束的耗能设备清单《关于耗能设备能效的要求》(TR EAEU 048/2019) 下TR EAEU 048 / 2019 附录 1 技术涵盖的耗能设备清单
TR EAEU 048/2019是为了确保欧亚经济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内的能源效率和资源节约,以及为防止在耗能装置的能效方面误导消费者的行为,适用于在联盟境内流通的耗能装置,根据附录 1 所列清单(以下简称为设备)。
TR EAEU 048/2019于2019年8月通过,并将于2021年至2024年分阶段实施。该文件规定了工业和家用电器的要求。控制的对象是产品的能耗和标签是否符合实际能效。
在测试是否符合 EAEU TR 048/2019 的技术法规时,会检查能效,即执行有用功能的特定电力消耗。
对于洗衣机,在标准洗涤模式下检查电力和水消耗;
对于灯,监测光通量与能耗的比率等。
对于每种类型的设备,建立了能效类别和验证测试程序
除了节能之外,对标签的要求也很高。不允许歪曲信息、欺骗消费者,要求适用于产品包装。不允许使用不包含特定可靠信息的广告。
根据管制产品只有 获得EAC证书或EAC符合性声明并且产品标有EAC标志才可以投放欧亚联盟市场,没有获得EAC认证可处以罚款或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