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主营: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融资担保牌照转让,典当行转让
联络方式:谢经理 159 8926 8129 / 深圳天汇大厦C座613室
一、融资性担保牌照是什么?
融资性担保牌照的全称是“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是由地方省市金融发展办公室,或者地方省市经信委部门(具体看当地权属关系)核发。
其主要经营范围: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持融资性担保牌照的公司,能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中包含的各项担保业务。
行业内目前存在的一个认知误区:全国性融资性担保公司牌照。
实际上,按照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管理办法,融资担保公司属于地域性的助贷机构,按照监管要求,仅能在注册所属地开展担保业务。
如要在异地经营开展业务,则必须以开设分支机构的形式来实现。
二、融资性担保牌照申请条件
要发起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申请条件因地而异。
总的来说,一线城市的申请条件要比二三线城市要相对高。
编者在文章以设立深圳市融资性担保机构为例,简要说明需满足的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实收1亿元人民币。
2.出资股东(企业法人)存续满三年,近两年连续盈利,经三年累计利润达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低于70%,净资产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自然人)有3年以上从事经济工作的经历,没有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个人拥有的资产总额不低于其出资额2倍,其中银行存款等流动资产不低于其出资额,且具有合法来源。
3.股东出资比例限制:主发起人是一个企业法人时,持股比例不低于30%,由两个企业法人主发起时,各持股比例不低于20%。
另外,一般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不低于1%,出资额须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4.有实际经营场所。
5.有符合资质的拟任**管理人员。
发起设立审核周期:从申报到完成融资性担保公司工商登记设立,需3-4个月时间。
三、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基本情况
审核机关:地方省市金融办(或)地方省市经信委部门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具体以注册地的城市级别为准(须实缴到位)
高管团队结构:总经理、风控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业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