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 CU 017/2011 轻工产品的安全
批准根据委员会的决定海关联盟2011年12月9日第876号
本海关联盟技术法规“轻工业产品安全”是根据 2010年11月18日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技术法规共同原则协定制定的。
制定本技术法规的目的是为轻工业产品的使用和实施要求建立统一的、强制性的要求,确保合格的轻工业产品在海关联盟统一关税区内自由流通。
如果轻工业产品采用海关联盟的其他技术法规和欧亚经济共同体的技术法规,则轻工产品必须符合所有的欧亚联盟技术法规和要求。
本技术法规适用的轻工业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包括:
- 纺织品;
- 服装和针织品;
-机制地毯和地板覆盖物
- 皮具,皮革制品
-毛毡和无纺布制品
- 鞋子;
- 毛皮和毛皮制品;
- 皮革和皮革制品;
- 仿皮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