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gulation (EC) No 1935/2004法规的特性:(a)“可追溯性”:在制造、加工和分销的所有阶段追踪和跟踪一种材料或物品的能力;(b)“投放市场”:为销售目的而持有的材料和物品,包括供销售或任何其他形式的(不论是否免费),以及销售、分销和其他形式的本身。
欧盟食品级法规1935/2004/EC
一、框架法规:1935/2004/EC
生产操作规程: 2023/2006/EC
对不同材质的管控要求:
再生纤维素薄膜:2007/42/EC
陶瓷:84/500/EEC
修订历程:2005/31/EC
塑料:(EU) NO. 10/2011
修订历程:(EU) NO. 321/2011 ; ((EU) NO. 1282/2011; (EU) NO. 1183/2012; (EU) NO. 202/2014; (EU) NO. 865/2014; (EU) NO. 174/2015。
橡胶:93/11/EEC;
活性和智能材料:(EU) NO. 450/2009。
在实践中常常按材质分为:橡胶制品、玻璃制品、陶瓷制品、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纸制品及木制品、制品等。
某些或某类成分向食品内或表面的迁移的特定限量规定,适当考虑这些成分其他的暴露途径;成分向食品内或表面迁移的总体限量规定;旨在保护健康,避免由口部接触的材料和制品所引发的任何危害的条款;其他确保符合通用要求以及活性和智能材料及其制品的特殊要求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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