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工业厂房承载力第三方检测报告
厂房承重检测鉴定——混凝土强度检测非破损检测方法阳江市厂房承重安全检测鉴定过程
非破损检测法是依据混凝土的标准强度与一些物理量之间存在的某些关系,对混凝土结构的一些物理性征进行检测,根据其存在的关系和检测结果判定混凝土结构的强度,要特别注意在检测其物理性征时不能对其造成损坏。非破损检测方法主要有超声法、回弹法以及超声回弹综合法。它们可以较为直接的检测出混凝土结构存在的缺陷、相关物理性能指标以及强度,操作简单,对人力、物力、财力的消耗较少,对混凝土结构的损坏也十分小。
1、房屋的结构类型、层数、高度、完好程度、竣工时间、基础型和埋深、与邻近地下工程的距离。
2、邻近地下工程相关资料和施工方案,如地质勘察报告、降水方案、基坑支护方案(地下工程隧道开挖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等。
3、房屋和地下工程变形监测资料。
4、有利于判断周边邻近地下工程施工对房屋的影响的其他资料。
5、周边邻近地下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对既有房屋的安全监测应包括既有房屋的沉降量、沉降差、倾斜、水平位移、房屋变形损坏记录等。
特殊土质区域的处理:
1、在鉴定中若发现既有房屋的地基或其邻近周边有软质土、流砂层、垃圾回填土、河道、水塘等复杂和不利地质情况,或地下水位、水压力、土压力有较大变化,可能对建筑物产生不利影响时,应对房屋的倾斜和地基基础沉降变形进行密切监测,并在鉴定报告中加以说明和提出处理的建议。
2、在鉴定中若发现既有房屋的地基或其周边邻近的地下水位或水质有较大变化,或土压力、水压力有明显增大,且可能对房屋产生不利影响时,应在鉴定报告中加以说明,并提出处理的建议。
3、在深厚淤泥、淤泥质土、饱和粘性土、饱和粉细砂或其他软弱地层中开挖深基坑时,应对毗邻的既有房屋(含道路、管线)采取防护措施,并设测点对基坑支护结构和既有房屋进行监测。若遇到下列可能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对基坑支护结构和既有房屋采取应急措施:
(1)基坑支护结构的水平变形值已大于基坑支护设计允许值、或水平变形速率已连续3天大于3mm/天(2mm/天)。
(2)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中有个别构件出现应力骤增、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
(3)地下隧道工程施工引起的地表沉降大于30mm,或沉降速率已连续3天大于5mm/天(3mm/天)。
(4)房屋的不均匀沉降已大于GB5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规定的允许沉降差,或房屋的倾斜速率已连续3天大于0.0001犎/犱(犎为房屋承重结构总高度)。
(5)既有房屋的砌体部分出现宽度大于3mm(1.5mm)的不均匀沉降裂缝;或其附近地面出现宽度大于15mm(10mm)的裂缝;且上述裂缝尚可能继续发展。
(6)基坑底部或周围土体出现可能导致剪切破坏的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的征兆(如少量流砂、涌土、隆起、陷落等)。
(7)根据当地经验判断认为,已出现其它必须加强监测的情况
厂房结构安全检测鉴定相关知识:
一般可按吊车类别、结构构件类型和部位,以及吊车重量等因素采用不同的动力系数考虑。 荷载标准值结构设计时采用的荷载基本代表值,也就是在荷载规范中所列的各项标准荷载。标准荷载在概念上一般是指结构或构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可能出现的大荷载值,因此它应高于经常出现的荷载值。用统计的观点,荷载的标准值是在所规定的设计基准期内,其超越概率小于某一规定值的荷载值,也称特征值,
是工程设计可以接受的大值。在某些情况下,一个荷载可以有上限和下限两个标准值。当荷载减小对结构产生更危险的效应时,应取用较不利的下限值作为标准值;
反之,当荷载增加使结构产生更危险的效应时,则取上限值作为标准值。又如各种活荷载,当有足够的观测资料时,则应按上述标准值的定义统计确定;当无足够的观测资料时,荷载的标准值可结合设计经验,根据上述的概念协议确定。
一、楼板承载力检测涉及到的问题:
首先,先要弄明白房屋的建筑和结构形式,以及房屋的历史沿革,有没有大修大补过。这是做楼板承载力检测的基础。这一步弄清楚了,就要调查一下楼板的使用荷载以及今后要放置的新荷载。这是做楼板承载力检测关键的一步。楼板荷载情况摸不清楚,楼板承载力检测就无从做起。第三步,要把房屋的结构构件强度检测出来,这是房屋安全性的常规检测内容。对于框架结构房屋而言,房屋结构构件强度不仅仅包括混凝土强度,还要搞清楚构件内部的钢筋配置。一般而言,对于洪水浸泡过的房屋,我们要对房屋的现状做一个安全性评gu,在专ye上fen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房屋的完损检测,另一方面是房屋的安全性检测。房屋的完损检测,通俗地讲,就是对房屋的健康情况做个基本了解。一般从房屋的结构、设备、装修三个部分对房屋的完损情况进行评gu。除了描述房屋构件的现状,诸如裂缝的长度、宽度和分布位置之外,还要检查房屋的变形情况。房屋的变形检测,主要包括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使用水准仪和全站仪就可以将这些数据采集到手。
二、厂房评定单元的综合鉴定评级分为:
一、二、三、四四个级别,应包括承重结构系统、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三个组合项目,以承重结构系统为主,按下列规定确定评定单元的综合评级:
一、当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与承重结构系统的评定等级相差不大于一级时,可以承重结构系统的等级作为该评定单元的评定等级;
二、当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比承重结构系统的评定等级低二级时,可以承重结构系统的等级降一级作为该评定单元的评定等级;
三、当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国护结构系统比承重结构系统的评定等级低三级时,可根据上述原则和具体情况,以承重结构系统的等级降一级或降二级作为该评定单元的评定等级;
四、综合评定中宜结合评定单元的重要性、耐久性、使用状态等综合判定,可对上述评定结果作不大于一级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