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收购一家保险公估公司多少钱
2023-12-18 07:41  浏览:16
收购一家保险公估公司多少钱

保险公估行业市场前景非常大,现在很多机构收购保险经纪、代理、公估,希望把保险行业的三个牌照集齐,保险公估是一个比较新兴的行业,随着国 内 市 场保险行业的飞速发展,保险公估也将迎来**的发展前景。

保险公估是指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立的对保险事故所涉及的保险标的进行评估、勘验、、估损、理算等活动的行为。

申请保险公估的条件如下:
1、近3年内受到重大行 政 处 罚或者刑罚;因涉嫌重大违法犯罪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近3年内因严重失信行为在、商业银行、工商部门、自律管理组织等单位有不 良 记 录;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不能投资企业;中国根据审慎原则认定的其他不适合成为保险公估人股东或者合伙人的情形;
2、全国性保险公估机构营运资金为200万元以上,区域性保险公估机构营运资金为100万元以上。按照中国的有关规定进行营运资金托管;
3、保险公估机构可以经营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业务: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中国规定的其他业务;
4、保险公估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公估”字样。保险公估机构的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与保险中介机构具有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保险公估机构除外;
5、保险公估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大学专科以上;从事金融保险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5年以上;从事金融或者资产评估工作10年以上,可以不受“大学专科以上”的限制;
6、具备一定数量的保险公估师。

保险公估发展至今,尚无统一的定义。对于“保险公估”的定义,从《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中对于保险公估机构的定义“保险公估机构是指依照《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规定,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会批准设立的,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估损、理算等业务的单位”以及《共和国保险法》百二十九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聘请依法设立的立的评估机构或者具有法定的,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来看,保险公估是指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立的对保险事故所涉及的保险标的进行评估、勘验、、估损、理算等活动的行为。

 

保险公估的意义:
作为一个提供中介服务的组织,保险公估人的职能主要是受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委托,收取合理的费用,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和知识,通过检验、、评估、理算等程序,对保险标的进行合理、公正、科学的。

申请保险公估的条件如下:
1、近3年内受到重大行 政 处 罚或者刑罚;因涉嫌重大违法犯罪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近3年内因严重失信行为在、商业银行、工商部门、自律管理组织等单位有不 良 记 录;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不能投资企业;中国根据审慎原则认定的其他不适合成为保险公估人股东或者合伙人的情形;
2、全国性保险公估机构营运资金为200万元以上,区域性保险公估机构营运资金为100万元以上。按照中国的有关规定进行营运资金托管;
3、保险公估机构可以经营下列全部或者部分业务: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理算及出险保险标的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中国规定的其他业务;
4、保险公估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公估”字样。保险公估机构的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与保险中介机构具有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保险公估机构除外;
5、保险公估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大学专科以上;从事金融保险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者从事经济工作5年以上;从事金融或者资产评估工作10年以上,可以不受“大学专科以上”的限制;
6、具备一定数量的保险公估师。

保险公估的设立非常的繁琐、时间拖的很长,考虑到时间成本很多机构愿意从市场上能够收购一家保险公估是协助保险理赔的立*三人,接受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的委托为其提供保险事故评估、服务。


相关新闻
联系方式
公司:北京中财国商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业务部
姓名:闫女士(女士)
职位:股东
电话:13681454772
手机:13681454772
地区:直辖市-北京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院67号楼9层1008室
QQ:838997222
微信:13681454772
拨打电话
微信咨询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