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2. 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3. 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4.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5. 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6. 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7.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8.公司无法盈利,经营不下去;
9.主观意愿。
简易注销
简易注销是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合伙企业选择的一种公司注销流程。
(一)简易注销不适用的公司范围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xingzhengchufa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注销登记经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