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计划开展业务需符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

文网文申请材料需打印,为A4大小,有特殊规定除外;
演出剧(节)目,包括综艺晚会、音乐剧,实景演出,演唱会、音乐会、话剧、歌舞剧、戏曲、综艺、魔术、马戏、时装表演、民俗文化舞蹈等;

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