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洗衣房,远离诊疗区域。应按照“两区三通道”的要求对洗衣房进行布局,两区是指污染区和清洁区,两区之间要有完全的隔离屏障。污染区应设医用织物接收与分拣间、洗涤消毒间、污车存放处和更衣(缓冲)间等,安装空气消毒设施。清洁区应设烘干间,熨烫、修补、折叠间,储存与发放间,洁车存放处及更衣(缓冲)间等。
对医院洗涤设备、烘干设备及消毒设备做如下要求:
4.4.3 洗涤和烘干设备需选用经国家检测合格、有加热功能的专用洗涤和烘干设备
4.4.6 洗涤剂、消毒剂及消毒器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A.2.4 (a) 热洗涤方法:应采用高温(70℃-90℃)、低水位方式。消毒温度75℃,时间≥30 mins 或消毒温度80℃,时间≥10mins
A.3.1 医用织物洗涤后宜按照织物种类选择进行熨烫或烘干,烘干温度应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