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1、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2、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二、办理地点
杭州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商事登记综合窗口
三、办理周期
15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纸质(原件1份)。
一、受理条件
1、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2、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二、办理地点
杭州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商事登记综合窗口
三、办理周期
15个工作日
四、申请材料
1、《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纸质(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