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香港公司:CI, BR, NNC1, M&A,NAR1 和其他变更文件(如有);
2. 董事身份证,港澳通行证或护照;
3. 董事近三个月银行流水;
4. 香港和关联公司业务证明:采购、销售各二份;
5. 关联公司注册证书或营业执照;
6. 关联公司近三个月银行流水;
7. 关联公司上年度审计报告或所得税申报表(上年度一个季度);
8. 业务流程图。
PS:
1. 香港公司不能一人有限公司,股份不能低于11%;
2. 大客户经理渠道,可提额,希望接有一定实力的客户,如有营业额低于2000 万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