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个体户有哪些要求
注册工商个体户的条件: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工业、手工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
注册个体工商户的名称:
名称一般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市)+具体行政分区+字号(商号)+行业(或者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二、申请个体工商户需要以下资料:
1、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等。若委托代办的,还应当出具受托人身份证明以及委托协议;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3、登记申请书;
4、其他资料。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三)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受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后,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作出核准登记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核准登记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驳回申请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驳回通知书》,并当场向申请人说明驳回的理由。
受委托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依法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