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易注销需要满足条件
简易注销一般适用于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满足简易注销条件的公司,在注销时可以自主选择使用一般注销程序还是简易注销程序来注销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地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 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也可以进行简易注销,因此公司注销之前,可以先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一下具体的简易注销条件。
二、简易注销注意事项
1.材料缺失进行简易注销。注销的时候经常会有人纠结公司材料不齐全,是否还可以进行简易注销,其实从简易注销条件和税务注销简化方面来看,公司材料缺失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进行简易注销的,前提是满足简易注销的条件。
2.简易注销可以不用注销税务。简易注销简化的是清算组备案和登报公告,该注销的税务和工商还是需要注销的,并且公司简易注销时,还应当先注销税务。如果简易注销公示和税务注销是同时进行,需要提前去税务局查询是否有未完事项(有的未完事项是自己在税务网站无法查询的),一旦有未完事项,简易注销公示将会收到异议,公示期满异议未消除那么简易注销只能终止,且有些地区简易注销被终止后就只能转一般注销,无法再次进行简易注销。
3.保证注销材料的真实性。如果有提交虚假材料、信息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等取得简易注销登记的,其股东、合伙人、投资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商事登记机关也可依法将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合伙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这点需要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