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双登蓄电池在存放过程中自放电等原因,投入运行前要做补充充电和一次容量试验。补充充电方式按产品使用说明书选择恒流充电法或者低压恒压充电法,待充电结束后进行一次容量试验,放电深度为95%C10(10小时率),放电期间注意蓄电池的温度不能有明显的升高,放电时每小时应测一次电压(单体及电池组)、放电电流、环境温度及蓄电池剩余容量,并做好详细记录,出现单节电池电压低于1.8V时立即停止放电。
双登蓄电池均衡充电的基本要求,一次容量试验合格后,将放电终了的蓄电池立即接到充电装置上进行均衡充电(注意,双登蓄电池组的正极接充电装置的正极,蓄电池组的负极接充电装置的负极),不应停留过长时间,以免造成蓄电池过放电,缩短蓄电池的使用寿命。采用恒压限流法进行充电,充电电压按2.35V/单体(环境温度25℃),温度补偿系数根据产品技术说明进行,充电电流不超过0.25C10,待充电电流降到0.06C10以下3小时不变,则表明蓄电池充足电,(充电期间,蓄电池的温度一般保持在5-30℃范围内,低于5℃或高于35℃都有可能因充电不足或过热而降低寿命。如双登蓄电池的温度高于35℃,应减小充电电流,或停止充电,待温度降到规定范围内再进行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