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的在线传播行为;
互联网文化单位指的是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后,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或公司必须取得许可证。
按照系统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切记:所提交材料一定要清晰、否则可能会被大驳回),提示:在提交公司股东材料时,一定要追溯到每个自然人股东的身份信息。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租赁办公场所的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方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自有场所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